我校荣获全国职工体育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2014-03-27 10:08:01来源:科大-历史文化网

  3月21-22日,中国科学院体育协会在福建召开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院党组成员、副秘书长、院体协主席何岩出席会议并讲话,我校党委副书记、院体协副主席鹿明等参加了会议。会议表彰了全国职工体育示范单位、2009-2012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等。

  会上,我校荣获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颁发的全国职工体育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我校是中国科学院、全国高校界和安徽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鹿明荣获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2009-2012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校工会常务副主席黄超群作为先进单位代表做了重点发言,介绍了我校开展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全国职工体育示范单位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评选,于2004年12月启动,旨在表彰全国各行各业职工体育组织健全、职工体育机制完善、职工健身场地和设施完备、职工体育活动丰富多彩的职工体育工作成绩显著单位。

  此次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体育总局开展的“全国职工体育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旨在更好地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实施全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进一步发展职工体育事业,促进基层职工体育活动的蓬勃开展,丰富创新以职工为本的先进单位文化、职工文化,提高职工群众的健身意识和健康素质,充分发挥先进单位在推动职工体育事业发展中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全国职工体育示范单位的评定,是经过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全国有关专家组成的全国职工体育示范单位评审委员会,从组织建设、场地设施、群体活动、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等五个方面对申报单位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核、评定,最后报经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批准的。获得全国职工体育示范单位,是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科学院工会对我校在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认真开展职工体育工作等方面的充分肯定。 

 (校工会、体育教学部)